村(里)社區守望相助巡守車輛,如專供協助公共安全守望相助巡邏使用者,且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可享有免徵使用牌照稅之優惠。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有關村(里)社區守望相助巡守車輛,必須以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或人民團體(以公益且非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如社區發展協會等)等名義登記為汽車所有人,並有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才可免徵使用牌照稅.該車輛應以機關或人民團體等名義登記為汽車所有人者,及向國稅局申請編發統一編號,再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6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辦理車輛登檢,才向稅務局提出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如尚有疑義,歡迎撥打服務電話:(7748823、7748833、7748853、7748863、7748873)或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876969、0800-87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