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稅逾期申報須至戶籍地國稅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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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9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收件作業已於98年6月1日晚上8時截止(網路申報系統於午夜12時關閉),納稅義務人如因工作忙碌或一時疏忽,致未能如期辦理結算申報,為確保自身權益,請儘速補辦申報。
該局指出,納稅義務人逾期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應填寫人工申報書,不得使用網路或二維條碼申報,並親赴或郵寄至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辦理(不受理跨區收件);另經計算有應納稅額者,必須於申報前先向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以現金繳納,不得使用信用卡、繳稅取款委託書、晶片金融卡及ATM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納稅款。另納稅義務人已於98年6月1日前取得信用卡發卡機構核發之授權號碼者,視同已繳納稅款,僅需填寫人工申報書,將授權號碼填載於結算申報書,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補辦申報。
該局提醒應申報綜合所得稅而尚未申報之納稅義務人,儘速補辦申報,以免嗣後經稽徵機關查獲短漏報而遭補稅並處罰鍰。
(聯絡人:資料科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