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節稅有方—讓地方稅務局告訴您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訊)據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印花稅是一種憑證稅,也是一般人較不熟悉的稅,卻是與我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舉凡書立銀錢收據、訂立契約,都必須貼用印花稅票。但是也有例外,假如您用點心去了解法令,可節省不少稅負。
以銀錢收據為例,如果民眾在收取價金,書立銀錢收據時,要求對方用票據(包括匯票、本票及支票)支付,並於收據上記明票據名稱及號碼,那張收據就可以不用貼印花稅票。目前許多房地產買賣,採用分期付款方式,賣方在分期收受款項時,均在契約書上逐期蓋章註明收訖日替皮書立收據,則需按銀錢收據稅率千分之四貼用印花稅票。但若收受的款項,係以支票支付,則賣方除了逐期蓋章註明收訖日以外,只要加註收取「xx銀行支票,支票號碼xxxx」等字樣時,便可免貼此部分之印花稅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