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稅宣導新招

資料來源: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北市稅捐處重視稅務服務,繼去年提供文山、南港、萬華分處場地,由臺北市監理處定時派員提供監理業務櫃臺服務外;最近為降低使用牌照稅及燃料費之違章案件,更協調臺北市監理處共同編印宣導摺頁,由監理處於受理車輛領照、換照、買賣過戶登記時分送民眾參閱,提醒車主注意相關規定,小心荷包縮水,可謂創機關橫向合作共同宣導之先例。

據查該處及臺北市監理處的違章案件以使用牌照稅及汽車燃料使用費最多,而使用牌照稅違章多的原因,主要是許多車主未定期檢驗車輛,致車牌遭逕行註銷後,仍使用公共道路而被查獲,依稅法的規定,除應補稅外,還要處以2倍的罰鍰;其次就是車輛逾繳納期限未繳稅,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除補稅外,還要處以應納稅額1倍的罰鍰。

該處表示,所謂使用包含行駛及停放,而公共道路是指公路、街道、巷弄等供公眾通行的地方,由於使用牌照稅的罰鍰不輕,該處特別呼籲民眾,請自行檢視自有的車輛有無欠稅及被註銷牌照等情形,並速補繳稅款或重新驗車領牌,以免被查獲時要加處罰鍰。

民眾若有其他使用牌照稅疑義,可撥打該處電話23949211轉181、182有專人服務,也可以就近向該處及所屬各分處洽詢,或利用該處網站:http:// www. tpctax.gov.tw查詢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