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自7月31日起分3批次退稅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訊)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97年度綜合所得稅將自98年7月底起分3批次退稅,退稅日期分別為:第1批98年7月31日、第2批98年10月31日、第3批99年1月20日。
該局說明:9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經核定有退稅者分3批次辦理;第1批退稅對象為採用網路申報及於5月10日(含)前採二維條碼或人工申報方式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之案件,第2批退稅對象為5月11日以後未逾申報期限採二維條碼或人工申報方式之案件(含5月10日前向非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申報之案件),第3批退稅對象為逾期申報及原申報係繳稅,經國稅局核定為退稅之案件。納稅義務人申報時以存款帳戶轉帳之退稅案件,退稅款將分批於前述日期撥入受退稅人申報指定之金融機構存款帳戶內,可於撥入日期後至金融機構或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存摺補登,以確認退稅款是否已撥入指定帳戶及與申報退稅金額是否相符;其餘未採用轉帳退稅案件,國稅局將按各批退稅日期陸續寄發「退稅憑單」,請受退稅人接獲後儘速至金融機構兌領。

  北區國稅局呼籲,國稅局不會以電話或手機簡訊通知納稅義務人退稅,更不會請民眾至自動提款機前操作或輸入任何資料,如有任何疑問,可直接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查詢或撥該局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