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度綜合所得稅未申報補稅案件於98年8月下旬開徵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96年度綜合所得稅未申報補稅案件,將於98年8月間開徵,繳稅期間為98年8月16日至8月25日止。該局所轄中部六縣市補稅案件約3萬4千餘件,補徵稅款2億7,615萬餘元。該局已陸續寄發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納稅義務人對核定內容如有疑問,請儘速向96年戶籍所屬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查詢。
該局進一步表示,納稅義務人除可於繳納期限(98年8月16日至8月25日)內,使用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信用卡或到各代收稅款處臨櫃等方式繳稅外,只要應納稅額在2萬元以內的案件,在稅款繳納期間截止當日24時前(逾期及延期案件皆不適用),都可持繳款書就近至統一超商、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稅,惟納稅義務人每筆須自行負擔手續費6元。

該局特別指出,利用便利商店繳納稅款,除應取回繳款書各聯外,並請記得保留便利商店列印的交易明細表及已加蓋店章之繳款書收據聯,作為繳稅證明憑證。如採轉帳繳稅,則請保留交易明細表或網路繳稅完成訊息表。此外,以晶片金融卡透過網際網路轉帳繳稅係採即時扣款方式,不限納稅義務人本人名義持有之晶片金融卡,但要負擔服務費每筆10元。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國稅局會以雙掛號寄發繳款書,不會以簡訊或電話通知納稅人前往提款機轉帳納稅,請民眾小心提防詐騙集團,以防受騙。接獲繳款書時,應儘速於繳納期限內繳納,若逾期繳納稅款,每逾2日須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逾限繳日30日仍未繳納,將移送強制執行。納稅人如有任何稅法疑義,可撥免費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徵收科鄭智仁,電話:04-23051111轉8312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