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 地價稅係以土地所有權人及土地所在縣市為對象歸戶課徵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很多民眾詢問,為什麼在本縣擁有多筆土地卻僅收到1張地價稅單?誤以為產權被移轉。稅務局提出說明,地價稅的課徵,係以各縣市為單位採總歸戶制,按累進稅率計課。所謂總歸戶制,指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個縣(市)內所有的土地合併歸成1戶,換句話說,土地係以個人為歸戶單位,然後再按同一縣(市)內所有的土地合併計算其地價總額,按其課稅級距適用的稅率計算其地價稅,所以每一個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個縣(市)有多筆土地,僅會收到1張地價稅稅單,且地方稅務局為使納稅義務人能更清楚自有土地課稅情形,增加貼心服務,於繳款書上主動列印課稅土地清單,方便民眾核對。因此,土地若分別坐落兩個縣(市)以上,則將分別收到土地所在縣(市)之稅捐機關所寄發的地價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