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颱風帳證淹水採估計數申報營業稅者,報備方式再簡化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區國稅局表示:為方便轄區營業人,公司行號因受莫拉克颱風影響者得採估計數方式申報營業稅,程序上除可事先報備外,亦可於申報時在申報書上註明「帳證淹水或毀損預估申報」,即視同報備,邇後因前揭情形發生短漏報情事者,准於補稅免罰。
  該局日前曾針對因受颱風影響,造成統一發票等憑證帳冊泡水或滅失,而無法如實申報98年7、8月銷售額之公司行號,放寬得以事先報備採估計方式申報當期(月)營業稅。現為體貼受災民眾重建家園艱辛,縮減行政作業,簡化報備方式,以提供貼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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