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暑假了!補習班或安親班書立收據,應貼印花稅票?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訊)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專辦升學、就業、才藝補習班、安親班等,雖經各主管機關立案或備案,核與一般公私立學校性質不同,其所書立之各項憑證,核屬印花稅法規定銀錢收據,應依照收據金額貼用千分之4印花稅票;不貼印花稅票或貼用不足稅額者,除補貼印花稅票外,按漏貼稅額處5倍至15倍罰鍰。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特別提醒業者,千萬不要忽略了這部分貼用印花稅票規定,印花稅係屬輕稅重罰稅目,如漏貼印花稅票或銷花不完全一經查獲,除補貼印花稅票外,還須處應納稅額5倍至15倍罰鍰,而得不償失;為避免印花稅票漏貼、銷花不完全或金額巨大不便貼花情形,可向本局申請按期彙總繳納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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