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停車場應否開立統一發票?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區國稅局臺南縣分局表示,,除各級政府自行管理之公有路邊及路外停車場之停車費收入非屬營業稅之課稅範圍,不予課徵營業稅外,
其他收費停車場,除查定課徵之營業人外,原則上應於收取停車費時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其他收費停車場所收取之停車費,依法報繳營業稅。惟依據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5條規定,營業人如非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者,每筆銷售額與銷項稅額合計未滿新臺幣50元之交易,得按日彙總開立統一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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