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立負數發票逃漏營業稅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雖然營業人逃漏營業稅的手法不斷推陳出新,但國稅局的查核技術也相對的日益精進,南區國稅局查核發現營業人有利用收銀機開立二聯式負數發票,漏報銷售額藉以逃漏營業稅案例。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局長邱政茂表示,現行國內零售業店家幾乎都已經使用二聯式發票收銀機,由於收銀機除開立發票簡單迅速外,同時也能結合記帳功能,因此,國稅局對於使用二聯式發票收銀機的店家,也都頗為信任。但該局查核發現,有小部分不肖營業人利用國稅局對店家的信任,再加上利用二聯式發票收銀機有日結單的特性,於是在每日營業結束後開立最後1張發票時打上負數金額,藉以減少銷售額而逃漏營業稅;雖經國稅局初步查核店家所申報之銷售額與其提供之收銀機日結單金額相符,但將每卷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逐一攤開查核加總發現,營業人每日營業結束後開立之負數統一發票金額,即為其所短漏報之銷售額,而達到逃漏營業稅之目的。
邱局長說明,自去年發現營業人利用負數發票逃漏營業稅,經各地國稅局全面加強查核,已使大多數營業人步入正軌,然為防杜仍有少數不肖營業人依此模式從事不法逃漏稅行為,國稅局針對各種逃漏營業稅型態研發出一套選案查核程式,可精準發現營業人申報銷售額有無異常,進而選案深入查核,一旦逃漏稅被國稅局查獲,除補稅外還要處1到10倍不等之罰鍰,實在得不償失。
邱局長特別呼籲,營業人如有上述逃漏稅情事,於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儘速向所轄分局、稽徵所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避免遭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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