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及稅地減免,請速申辦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納稅義務人你可要留意了喔!當你於今年才購屋,及繼承抑或是有受贈之土地,並且想陸續按自用住宅使用的民眾,提醒你,在黃道吉日這一天,那就是9月22日前(含當日)務必格外牢記,請你速予逕向不動產所在地之地方稅務局、分局提出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經審核後當年度地價稅可減少4倍,若超過期限申請,應次年度起才適用。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土地稅法規定,得適用特別稅率土地,如自用住宅用地、加油站、工業用地等,或依土地稅減免規則規定得申請減免地價稅者,如既成巷道、騎樓地等,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應在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

 98年地價稅將在11月1日開徵,依法欲申請地價稅優惠稅率者,需於9月22日以前提出申請,為了自身荷包,把握時機,莫讓權益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