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移轉申報契稅時,別忘了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房屋移轉申報契稅時,別忘了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
(彰化訊)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員林分局表示,購買作住家使用的房屋,如能於申報契稅時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可以節省時間並維護權益。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稅係以房屋實際使用情形課徵,其中住家使用房屋稅的稅率最低,為1.2%。房屋新所有權人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後,稅務局會派員實地勘查,倘該房屋確供住家使用,則自契稅繳清日起,更改房屋稅稅率為1.2%。此外,在辦理契稅申報時,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除可申報房屋使用情形,並可提前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如該房屋基地辦妥土地所有權登記並於同年9月22日前辦竣戶籍登記後,再補送有關文件,該基地於當年度即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該分局籲請納稅義務人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承辦員:尹雅玲 聯絡電話:04─8320140轉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