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 貼用印花稅票,應如何銷花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恆春分局表示,應納印花稅之憑證貼用印花稅票後,尚需依法銷花,才算完成繳納印花稅手續。所謂依法註銷印花,係指納稅人應於每枚稅票與憑證紙面騎縫處,加蓋圖章註銷或簽名、畫押來代替圖章。但如果黏貼稅票數量很多,以至於稅票連綴,沒有貼近原件紙面騎縫的部分,則應該在稅票的連綴處加蓋騎縫章,才是合法銷花。另外,如果印花稅票是以另行加頁裝訂方式貼用的,則該頁與原件紙面連綴處也要加蓋騎縫章。該分局並提醒納稅人,如未合法銷花或銷花不全者,經查獲屬實將依情節輕重,處5倍至10倍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