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 房屋稅籍證明為保密資料,應備證件齊全方得申請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房屋稅籍證明為民眾作為申請各項登記或補助之證明文件,例如民眾戶籍遷移、成立商號辦理工商登記、承租人承購公有地等,其用途廣泛,惟該項資料為納稅義務人之財產資料,基於稅捐稽徵人員對於納稅義務人之納稅資料應絕對保密,故申請房屋稅籍證明必須備妥納稅義務人本人或繼承人及代理人身分證及印章。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籍證明申請方式可至該局全功能櫃檯、網路申請及郵寄等方式申請,民眾可選擇最便捷的方式。臨櫃申請者應攜帶納稅義務人身分證及印章,如代理納稅義務人申請,須加附代理人身分證及印章;有自然人憑證之納稅義務人可利用網路,至本局網站(http://www.hltb.gov.tw/)/線上申辦/房屋稅/申請房屋稅稅籍證明直接申請;採郵寄申請者,由納稅義務人填具申請書經簽名或蓋章後,註明聯絡資料並檢附申請人身分證影本(需切結「與正本相符,若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簽名或蓋章)後郵寄至地方稅務局。該局籲請民眾有任何稅務問題歡迎來電 03-8226121或免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洽詢,該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