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或承受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之土地,應儘早向所屬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恆春分局表示:98年度地價稅目前正開徵中,惟近期民眾如有購買或承受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土地者,可提前提出申請,即可於99年度繳納地價稅時,適用優惠稅率,無需等至明年再提出申請,以免因工作忙碌而忘記申請,造成自身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