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發現舊菸新賣時可向權責機關檢舉,以保護自身權益

資料來源:臺北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菸品健康福利捐自98年6月1日起每包由10元調漲為20元,故自6月1日起國內產製出廠或自國外進口的新菸盒會印製或貼上20元菸捐標記,供消費者辨識。&該局說明,菸品除課徵菸酒稅外,另徵健康福利捐,其課徵法源為菸害防制法之規定,自98年6月1日起,健康福利捐每包由10元調漲為20元,因舊菸尚未屆有效期限,在市面仍有流通,民眾買菸時要注意辨識標記及發票上所載菸捐金額。如發現零售商將未調漲的舊菸依新菸價格販售,以牟取不當利益,可向各縣市?生局、消保官、消費者申訴專線(1950),菸害防制諮詢與檢舉專線(0800-531-531),臺北市、高雄市1999專線申訴或檢舉。&(聯絡人:審查三科簡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706)&上稿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