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稅務局將對本縣工業用地全面清查,工廠登記註銷或其他適用工業用地稅率原因、事實消滅時,應主動申報補課,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訊)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按工業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已全面展開清查。基於愛心辦稅,該局已以雙掛號發函輔導土地所有權人,於適用工業用地稅率原因、事實消滅時,應主動向稅務局提出申報,以免被查獲時除補稅外另處罰鍰。
該局稱原核准按工業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廠地,倘於工廠登記證被註銷未作工廠使用或工廠登記證被註銷另出租供其他廠商使用,已不符合課徵工業用地稅率規定,譬如甲公司原領有工廠登記證,並申請按工業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於94年停止營業且工廠登記證被註銷,已不符合適用工業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依規定應主動向地方稅務局申報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並自95年起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若甲公司未依規定申報,被稅捐稽徵機關查獲,除補徵95年迄今之地價稅外,尚應處短、匿稅額三倍之罰鍰。
又如甲公司於94年停止營業且工廠登記證被註銷後,於當年度 (94年)即出租予乙公司,且乙公司於同一年(期)內,即利用原廠地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工廠設立許可及工廠登記證,該筆土地仍可繼續適用工業用地稅率;惟若於95年始出租於乙公司,土地所有權人或工業興辦人仍應重新提出申請按工業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始符合規定,若土地所有權人未即時向地方稅務局申請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被稅捐稽徵機關查獲,依規定除補徵95年迄今之地價稅外,且應處短、匿稅額三倍之罰鍰。該局呼籲土地所有權人於稽徵機關進行調查前,自動補申報,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僅需補繳本稅差額及加計利息,免再按違章論處。
承辦員:陳嬿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