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買賣黃金如有獲利,應如何申報課稅釋疑?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訊):有民眾來電詢問:近來由於黃金價格持續上漲,不少投資人紛紛向銀行申請開立黃金存摺帳戶買賣黃金,其從事該交易所發生之損益應如何申報課稅?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透過黃金存摺買賣黃金的所得均要課稅,黃金出售變現產生損益依下列規定辦理:個人如有所得,係屬財產交易所得,應以出售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取得成本及相關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如有損失,得自當年度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當年度無財產交易所得可資扣除,或扣除不足者,得自以後3年度之財產交易所得扣除。

相關規定如尚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