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如何核課房屋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訊:本轄民眾詢問將自有空置的房屋出租,是否會影響房屋稅的核課?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是依房屋現值按實際使用情形,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課徵,稅率分別為「住家用1.2%、非住家非營業用1.5%及營業用3%」3種。房屋出租他人如仍作住家使用,則可繼續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若出租供營業用者,則該營業用部分面積必須改按營業用稅率課徵,也就是說房屋出租是否會影響房屋稅之核課,係以出租後房屋的實際使用情形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