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農曆春節連續假期,3、4月統一發票採集中購買者,可提前於2月5日開始購買。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北港訊】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為因應99年度農曆春節連續假期,99年3-4月份統一發票集中銷售作業,為避免發售單位作業來不及,影響營業人申購統一發票之權益,財政部印刷廠將配合提前於99年2月5日起開放銷售,提供已加入集中購買統一發票作業之代理人,代理營業人申購統一發票,請代理人多加利用。另外,由營業人自行申請購買各月份需用之統一發票者,仍請依照往例,自99年2月22日起,自行向國稅局申購,並不適用上述提前之規定。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