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笙賀稅迎新春-元宵花燈兌領

資料來源:臺北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為迎接元宵民俗節慶,增添年節歡樂,鼓勵民眾多消費及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特訂於99年2月23日舉辦「虎笙賀稅迎新春-元宵花燈兌領」租稅宣導活動。&該局指出,配合環保政策,特別準備兼顧環保、具有多變燈光、造型精巧玲瓏的紙製可愛虎爺小提燈計10,000盞,提供臺北市民憑統一發票兌領,相關兌領活動說明如下:&一、兌領日期:自99年2月23日(星期二)起,上午9時至下午5時(兌完即行截止)。&二、兌領地點:臺北市國稅局總局及所屬各分局、稽徵所。&三、兌領條件:&(一)民眾持臺北市99年1月-2月份未列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名稱及統一編號之統一發票收執聯10張,(金額不限,經核驗並加蓋已兌領章或打洞註記後發還),即可兌領元宵花燈1份,每人最多兌領2份,數量有限,兌完為止。&(二)凡屬購買土地、黃金等免稅商品或兌領過宣導品之統一發票(已蓋章或打洞者),不得兌領。&該局誠摯邀請臺北市民共襄盛舉,踴躍參加兌領元宵花燈租稅宣導活動。&(聯絡人:服務科廖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120)&上稿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