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農曆春節連續假期,按月申報營業稅之營業人99年1月份營業稅申報日期展延至2月22日。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北港訊】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規定,按月申報營業稅之營業人99年1月營業稅申報截止日為2月15日,因2月13日至2月21日為農曆春節連續假期,所以不論營業人採用人工申報、電磁記錄媒體申報或網際網路申報營業稅,其申報期限一律展延至2月22日。   該所進一步說明:農曆春節期間,營業稅網際網路申報系統將維持正常運作,可接收申報資料,亦可線上繳納營業稅款。且為使逾期申報營業稅但未逾應加徵滯納金日期之案件,也可經由網際網路完成申報及繳稅作業。公司行號使用網路申報營業稅,除可節省徵納雙方成本外,如不小心將進銷項資料登錄錯誤,還有減輕(免)處罰規定,該所呼籲營業人多多利用網路申報,為地球盡心力也可替自己謀福利。如有任何問題,可 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