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國稅局查調課稅資料時,記得檢附國民身分證作為身分證明文件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訊)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為提供納稅義務人跨轄區、跨區局服務,針對民眾較常申辦、查詢及發證作業設置全功能服務櫃台,服務項目多達32項,除提供與民眾息息相關之個人所得、財產資料外,尚可提供個人申報綜合所得稅之核定及稅籍資料以及補發遺產、贈與稅之各項證明,全功能服務櫃台中午不休息,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該局指出,常有民眾打電話詢問有關納稅義務人至稅捐稽徵機關服務櫃台申辦查調相關課稅資料時,可否以駕駛執照、健保IC卡等證明文件替代國民身分證供核對身分?國稅局說明,駕駛執照、健保IC卡等雖是由政府各機關所核發之證明文件,惟上開證明文件係各業務主管機關依其主管之相關法規所掣發之專屬用途文件,與國民身分證相較,不僅申辦及審核程序不同,其用途亦不盡相同。

該局呼籲,基於課稅資料安全性以及保護納稅人隱私權之考量,納稅義務人至稅捐稽徵機關服務櫃台查調課稅資料時,仍應檢附國民身分證作為身分證明文件。民眾如有稅務相關問題時,歡迎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