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100年下期營業車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止,請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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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100年下期營業車使用牌照稅已於10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止,若您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請儘速向該局消費稅科(電話2224371轉110~113)或監理機關(嘉義市監理站電話2770150)補單繳納。
該局另說明,未於繳納期限內繳清稅款者,依稅法規定,每逾2日會按滯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5%,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會移送嘉義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