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牌照稅將於99年4月1日開徵,請依限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99年汽車及151cc以上重型機車輛使用牌照稅自4月1日起至30日開徵,本縣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已全面寄發,納稅義務人若還未收到牌照稅繳款書或收到後不慎遺失,可以打電話或親自到稅務局或監理機關,辦理補發稅單,並請依期限繳納以免受罰。您的地址如已變更,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您撥空檢附身分證及行照或駕照影本至監理機關辦理住址變更,經增設住居所、就業處所地址後,有關該車相關資料等,能順利送達給您。。 稅務局表示:為方便民眾繳稅,使用牌照稅繳稅方式除可至各金融機構繳納及「委託金融機構轉帳繳納」外,另有「自動櫃員機轉帳」、「晶片金融卡」、「信用卡」、「委託便利商店代收稅款」、「電話語音轉帳繳稅」,讓納稅義務人有多重選擇繳稅方式。已辦理與銀行或郵政機構約定轉帳納稅,必須於繳納截止日(即5月2日)在帳戶內預留足夠存款,以備轉帳繳納稅款,利用便利超商繳納稅款者,得於99年3月27日至5月2日期間內持繳款書至(統一、全家、來爾富、來來OK)繳納,另利用「自動櫃員機轉帳」、「晶片金融卡」、「信用卡」、「電話語音轉帳繳稅」繳稅者,得於繳納期限屆滿後2日24時前(即尚未加徵滯納金前)繳稅,逾期仍需至各金融機構繳納。稅務局另表示:自99年起除「信用卡」繳稅須自行負擔手續費外,利用「晶片金融卡」、「便利超商」、「電話語音轉帳」、「自動櫃員機轉帳」等方式繳稅免支付手續費,如果納稅義務人想省下手續費,可在繳稅截止日前,選擇上列繳稅方式,依牌照稅繳款書背面說明操作程序輸入完成轉帳繳稅,既經濟、安全又方便。為方便上班族納稅人查詢、補單申請及方便繳稅,自4月1日起至5月15日止,稅務局使用牌照稅服務櫃檯,中午休息時間不打烊,照常由專人輪值服務,民眾可充分利用。 民眾對使用牌照稅之課稅,若有任何疑問,請撥打稅務局免付費專線0800-086969或總機(03)8226121轉242~246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