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逾期檢驗,小心查獲受罰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最近常有民眾向該局反應,他的汽車忘了驗車,牌照遭監理機關註銷,因未注意仍開著車子到處跑,以致被處以應納稅額2倍之高額罰鍰,覺得非常不合理,為何罰鍰會如此重。 稅務局表示:如果您的愛車逾驗車期限6個月仍未檢驗,牌照將被會被監理單位註銷,在未驗車、重新領牌前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依稅法規定除應補繳自註銷牌照日至查獲日應納的使用牌照稅外,並處應納稅額2倍罰鍰。 稅務局於處理違章案件時亦發現,許多納稅人因疏忽驗車時間,逾期檢驗牌照被註銷後,仍駕著汽車使用公共道路,等到因交通違規被查獲,需繳納大筆的罰鍰,才驚覺非同小可虧大了。稅務局除利用各種場合加強宣導外,並提醒車主,接獲99年使用牌照稅稅單後,請依期限繳納稅款,並請留意繳納之稅款是否全額,若非全年度稅額者,請檢查您的行車執照驗車日期,有可能是您的牌照已被監理機關註銷了,並請儘速向該局或監理機關查詢,以維護您的權益,以免因小失大。 稅務局指出:納稅義務人如對使用牌照稅課徵有疑義,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總機03-8226121轉242至246、玉里分局03-8882047或花蓮監理站03-8523166轉207、114查詢,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