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國稅局將自99年4月1日起展開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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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為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促使營業人誠實申報納稅,該局將自4月1日起針對下列異常情形選案查核:(1)取具或開立不實統一發票(2)將不得扣抵進項稅額申報扣抵、申報免稅比率偏高,或應稅銷售額誤開立免稅統一發票(3)漏進、漏銷或進項金額鉅大且加值率偏低(4)開立二聯式(含收銀機發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未據實申報銷售額(5)購買國外勞務未依規定報繳營業稅者(6)將不得適用零稅率銷售額申報適用零稅率 (7)利用小型企業規避稅捐者。
該局並對以上要加強查核之案件內容進一步說明,例如就轄區營業人購買國外勞務給付額,查核有無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6條規定報繳營業稅;對於進銷項比率異常及加值率偏低營業人,將查核有無依法取得進項憑證或漏開統一發票;至營業人申報免稅比率偏高者,將查核其是否有將應稅統一發票開立免稅統一發票或漏開應稅統一發票情事、開立二聯式統一發票之營業人有無據實申報銷售額;每期申報退稅金額鉅大且進、銷情形涉有異常者,將查核其有無將不得適用零稅率銷售額申報適用零稅率,或虛報進項稅額冒退營業稅;另邇來發現有營業人與小型企業間並無交易事實,卻取得小型企業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及虛報營業成本或費用,或為分散營業收入,由小型企業代為開立統一發票逃漏稅捐,本年度特將「利用小型企業規避稅捐」亦列為查核重點。
該局並且指出,由於加值型營業稅的制度設計是採進銷扣抵,就營業人的加值課稅,營業人取得之進項稅額統一發票可以申報抵稅,致使一些不肖人士虛設公司行號,虛開無交易事實的統一發票販售,幫助其他營業人逃漏稅,破壞稅制。所以,近年來國稅局無不將虛設行號的查緝列為重要的工作,除了運用營業稅申報歸戶的資料庫外,必要時將進行現場訪查或通知負責人、股東、關係人等備詢及調帳查核,一經查獲,不但會將此不法之徒移送地檢署偵辦刑責外,對於購買不實發票的營業人,亦予以補稅處罰。
該局呼籲營業人,倘有以上違章情形者,應儘速補報補繳所漏稅款,只要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向轄區國稅局補報並加計利息補繳稅款,如此就可以不必受罰。營業人如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向該局洽詢。(提供單位:審查四科高明裕,聯絡電話:23051111轉7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