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於監理機關或政府委外驗車廠辦理驗車時,僅會被告知欠繳使用燃料費之資訊,而不會告知欠繳使用牌照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民眾不要誤認為驗車時,監理機關或政府委外驗車廠未通知有欠繳使用牌照稅紀錄,即以為該車無欠繳使用牌照稅,為保障自身權益,請按時繳納使用牌照稅,並保留繳款收據,即可減少爭議並避免被科處1倍罰鍰。對於以上內容,如尚有疑義,歡迎撥打服務電話: 7748823、7748833、7748853、7748863、7748873或撥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87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