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國稅局鼓山稽徵所將自99年4月1日起展開輔導營業人誠實報繳營業稅查核作業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鼓山稽徵所表示,為加強輔導使用統一發票營業人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防杜以個人消費及其他非供本業或附屬業務使用之進項憑證虛報進項稅額,該所近期將展開輔導營業人誠實報繳營業稅查核作業,以宣導營業人正確之納稅觀念,減少因不諳稅法規定而造成逃漏稅捐。
國稅局表示,為鼓勵營業人自動補報補繳稅款,該項作業輔導期間為99年4月1日至99年6 月30日止,呼籲營業人如有取得不合法之統一發票虛報進項稅額或短開漏開統一發票、短報漏報銷售額者,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如有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的營業人,輔導期限內皆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只加計利息而免予處罰。如一經調帳查獲有違章情形,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規定論處。請營業人自行檢視辦理自動補報補繳,以免受罰。【#112】
新聞稿提供單位:鼓山稽徵所 職稱:助理員 姓名:郭甄惠
聯絡電話:(07)5215258分機6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