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國稅局前鎮稽徵所將於近期展開99年度統一發票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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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前鎮稽徵所表示,為遏止營業人短漏開統一發票,以保障消費大眾之統一發票對獎權益,該所自99年4月起,將陸續派員實地稽查營業人統一發票開立情形,並以經常被檢舉、有漏開發票紀錄、申報銷售額明顯偏低及開立發票異常之營業人列為優先稽查對象。
該所進一步指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規定,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之時限,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如經查獲有短漏開發票情事者,除補徵所漏稅款外,並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以1至10倍罰鍰,如一年內經查獲達3次者,將停止其營業,該所特別提醒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不論消費者有無索取統一發票,均應依規定主動開立並給與發票,以避免因疏忽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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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提供單位:前鎮稽徵所 職稱:稅務員 姓名:洪婉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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