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自然人憑證或財政部審核通過的金融憑證辦理所得查調及申報,安全又方便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一年一度的所得稅結算申報又將開始,納稅義務人得以下列方式查詢其課稅年度之所得資料:
一、 持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財政部審核通過的金融憑證,於申報期間直接利用網際網路於申報軟體下載課稅所得資料。
二、 親自向各地區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申請查詢或委託他人代為查詢。
(一) 親自查詢者:應提示國民身分證正本供核驗,無國民身分證者應提示內政部核發之居留證正本。
(二) 委託他人代為查詢者:代理人應提示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居留證正本,並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正本及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如代理人所提示之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為影本,須由申請人或代理人切結與正本相符,並由稽徵機關將該影本留存備查。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持有內政部自然人憑證IC卡或財政部審核通過的金融憑證,可於申報期間直接利用網路於申報軟體下載課稅所得資料,不用親赴國稅局辦理所得查調及申報,省時又方便,請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105】
新聞稿提供單位:企劃科 職稱:股長 姓名:莊珮蓉
聯絡電話:(07)分機7256600分機7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