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截止日期開放至5月2日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訊)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99年自用車全期及營業車上期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請民眾如期繳納稅款,以免因逾期繳納被加徵滯納金。
該局表示,為便利民眾繳納稅款,於5月2日24時前,民眾可至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及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納牌照稅款。同時自99年開始,除信用卡繳稅的手續費,由各發卡銀行自行決定,仍須由納稅義務人自行負擔外,民眾使用便利商店、電話語音或晶片金融卡網路繳稅,都免再負擔手續費了。5月3日(含)以後繳納者,就只能至金融機構繳稅,還會依法每逾2日加徵1%的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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