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 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已辦理結算申報,但有漏報或短報時,會受到什麼處罰?

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已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結算申報,但依規定應申報的所得額有漏報或短報情事,除補徵稅款外,應處以所漏稅額2倍以下的罰鍰,如故意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的方法逃漏稅者,尚應移送法院依刑法處斷。
如納稅義務人有短漏報所得,在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提出補報者,除補徵稅款外,應就補徵之稅款加計利息一併徵收,可免予處罰。
(所得稅法第110條第1項)
(稅捐稽徵法第41條)
(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