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核定營業稅額如有不服,應如何辦理申請?(9412)

營業人對主管稽徵機關填發之繳款書如有不服,應於繳款書送達後,於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算30日內,依規定格式,敍明理由,連同證明文件申請復查。
(稅捐稽徵法第3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