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東昇記帳士事務所
回首頁
東昇部落格
東昇簡介
服務項目
常見問答
稅務新聞
網站連結
聯絡諮詢
首頁
>
常見問答
>
稅務問與答
> 4210 債務保證人放棄對主債務人的求償權,是否應課徵贈與稅?
4210 債務保證人放棄對主債務人的求償權,是否應課徵贈與稅?
回上頁
友善列印
依照民法的規定,債務保證人代主債務人清償債務時,就取得對主債務人的求償權。如果保證人替債務人償還1,000萬元的債務,並且言明不須償還,那麼就認定保證人無償免除主債務人之債務1,000萬元,依法應課徵贈與稅。
(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3條)
回上頁
友善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