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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對營利事業的會計年度如何規定?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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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的會計年度是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但是因為原有習慣或營業季節的特殊情形,可以在報經該管稽徵機關核准後,變更會計年度的起訖日期。經稽徵機關核准變更會計年度的營利事業,應於變更之日起1個月內,將變更前的營利事業所得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所得稅法第23條、第74條)
QA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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