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 養老金、退休金及資遣費是否要課徵綜合所得稅?

凡個人領取之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非屬保險給付的養老金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辦理年金保險的保險給付等所得,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退職所得的規定計算所得額,超過定額免稅部分應併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但不包括個人歷年自薪資所得中自行繳付之儲金或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提撥的年金保險費,於提繳年度已計入薪資所得課稅部分及其孳息。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