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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7 綜合所得總額包括那些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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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所得包括營利所得、執行業務所得、薪資所得、利息所得、租賃所得、權利金所得、自力耕作漁牧林礦所得、財產交易所得、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退職所得,以及其他所得。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和申報受其扶養的親屬,全年所取得的上列各類所得的合計,就是綜合所得總額。
(所得稅法第1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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