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東昇記帳士事務所
回首頁
東昇部落格
東昇簡介
服務項目
常見問答
稅務新聞
網站連結
聯絡諮詢
首頁
>
常見問答
>
稅務問與答
> 4105 何種情況下可由受贈人辦理贈與稅申報?
4105 何種情況下可由受贈人辦理贈與稅申報?
回上頁
友善列印
受贈人依據法院的確定判決或和解,願意代替贈與人申報繳納贈與稅,如果經查明確實屬贈與時,稅捐稽徵機關將受理由受贈人申報繳稅。
(財政部68.5.24台財稅第33354號函)
回上頁
友善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