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2 因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之合計數,而得免辦結算申報者,是不是無須辦理最低稅負之申報?

不一定。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之合計數,依所得稅法第71條第3項規定,得免辦結算申報者,如果當年度之基本所得額已超過新臺幣600萬元,仍應依規定計算、申報及繳納最低稅負(即基本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