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2702)

所稱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係依據民法總則有關「財團法人」及「公益社團法人」的規定,或依據其他關係法令,經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成立者。

(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

QA2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