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之營利事業,辦理結算申報時可享受那些獎勵?(2502)

營利事業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經依規定設置帳簿並記載,而且當年度未經查獲有短漏開發票情事者,自7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起,可適用下列獎勵規定:
1.適用擴大書面審核案件,其純益率標準得降低1個百分點。
2.非屬適用擴大書面審核案件,其所得額標準得降低2個百分點。適用前項規定之營利事業,應於結算申報時檢附稽徵機關核准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之函件影本,並在結算申報書第1頁右下端填上核准年月,以憑審核。
(財政部75.7.18.台財稅第7526453號函)

QA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