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來是查定課徵的小規模營業人,現在想改為使用統一發票,按進銷項差額報繳營業稅可以嗎?(9302)

可向所轄稽徵機關申請按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章第1節規定計算營業稅額,並依第35條規定申報繳納,但經核准後三年內不得申請變
更。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