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發或檢舉證券交易稅代徵人有不為代徵、短徵、漏徵或證券買賣人以詐欺及其他不正當行為逃漏稅情事,有什麼獎勵規定?(6501)

告發或檢舉證券交易稅代徵人有不為代徵、短徵、漏徵或證券買賣人以詐欺及其他不正當行為逃稅情事,經查明屬實者,稽徵機關應以罰鍰20%,獎給舉發人,並為舉發人絕對保守秘密,惟公務人員為舉發人及參與逃稅行為之舉發人,均不適用本條例獎金之規定。

(證券交易稅條例第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