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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義務人因同一漏稅行為被核定補徵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如有不服,如何申請行政救濟?(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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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義務人因同一漏稅事實,涉嫌分別逃漏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如對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不服,應分別依照稅捐稽徵法第35條規定申請復查。
(財政部80.8.08.台財稅第80069560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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