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申請復查,應納稅捐於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仍未繳納者,是否會被稅捐稽徵機關移送法院強制執行?(0406)

納稅義務人應納稅捐,於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仍未繳納者,由稅捐稽徵機關移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但已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規定申請復查者,可暫緩移送強制執行。
(稅捐稽徵法第3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