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3:情形一:專家如果是以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身分參加健保,
因為是以執行業務所得為投保金額計算一般保險費,所以其
執行業務收入就不必再重複計收補充保險費。
情形二:專家如果是以受僱者身分於受僱單位參加健保,因為是以該
單位領取的薪資所得為投保金額計算一般保險費,所以,他
在其他地方獲得執行業務收入時,都要依規定扣取 2%的補充
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