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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兼職所得
> Q28:借調人員未於本單位支領薪資及加保,然年終時本單位發放該人員績效獎金,是否須計收個人補充保險費?
Q28:借調人員未於本單位支領薪資及加保,然年終時本單位發放該人員績效獎金,是否須計收個人補充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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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8:獎金應為非所屬投保單位所給付之薪資所得,依健保法第31規定
,
該筆給付金額在一定金額以上者,即應依補充保險費率計算應
扣繳
之
補充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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