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目前須計收補充保險費的所得包括逾當月投保金額4倍部分之獎金
、兼職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及租金收
入等6項,此6項皆以中華民國境內的所得為主,海外所得暫不列
入補充保險費的計收範圍。